在嚴厲打擊非法采砂,維護河勢穩定,保護河道及生態安全,確保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為加強我區河砂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按照《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開展河道采砂“十五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粵水河湖函〔2025〕286號)文件精神,結合清城區實際情況,綜合考慮河勢穩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及基礎設施安全運行等,我局依法劃定清城區河道河砂禁采區。現將清城區2026至2030年度河道河砂禁采區公告如下:
一、清城區轄區范圍內:大燕河、高田河、潖江、高橋水、迎咀河、銀盞河、文洞河、筆架河、樂排河、濱江10條河道全河段劃定河砂禁采區。
二、列入我區2026至2030年度河砂禁采區的河道,禁止一切河道采砂、采石、取土活動(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經其他相關部門許可的河道整治及航道疏浚工程除外),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三、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清遠市清城區水利局
2025年10月29日
關于劃定清遠市清城區大燕河等十條河道為2026至2030年度河砂禁采區的公告.pdf